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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三无”干部等同于走向腐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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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对自己分管的退耕还林工作,没有认真监督,导致高镇林业站全体干部集体违纪,这是我的失职,我应该承担责任……”在接受贵州省惠水县纪委调查时,惠水县林业局副局长宋某说。惠水县纪委相关负责人说“宋某没有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,对分管的工作没有亲自抓,这是工作不深入、不务实,逃避责任的表现。”(2月2日《中国新闻网》)

在反腐高压下,一些领导干部有了新的对策,那就是我既不贪污受贿,也不贪赃枉法,工作中我也要做“三无”干部,那就是无责任心、无爱心、无进取心,一句话就是上不碰天下不着地,做个悬空的干部。现实生活中,有这样思想的干部真不少,在笔者看来,“三无”干部的问题往往是变质的开始,等同于走向腐败。

读完新闻报道,看似宋某本人似乎“没有问题”,但他身为分管领导,对自己所分管的工作没有直接抓,没有具体督办,为多名下属集体违纪留有空间,造成不良后果,他难辞其咎,对宋某的处理,老百姓是赞同的,也符合对干部管理的要求。

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》第九章第五十三条中要求不得有玩忽职守,贻误工作的规定,一旦违反必将受到严厉惩处,因此对宋某的惩治是有理有法的。也希望其他领导干部要引以为戒,转变对工作的态度和做法,为官不为,为官少为值得大家警醒。

为官者当清醒,为官的目的是什么?不是为了钱,不是为了权,是为了千千万万老百姓,“为人民服务”这五个字好念好写不好做,好听好说不好干,只有俯下身子、弯下腰杆一心一意为人民群众办事,才能办好事,办实事。俯下身子是干部对人民群众的尊重,是亲和,弯下腰杆是干部对群众的态度,是心境。倘若干部趾高气扬、目空一切那么早晚都会落得个身败名裂的下场。

领导干部要避免做“三无”干部,首先就要端正态度,树立正确的人生观、价值观、政绩观、权力观,做个“不为民做主,不如回家卖红薯”的干部。一定要加强思想和道德修养,保持高尚情操,站稳自己的脚跟,一切以人民利益为中心,只有这样才不会给违纪违法留空间。否则,宋某的今天,就是自己的明天。做“三无”干部要不得,要做就做人民满意的“父母官”。(文/江镕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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